“細狗攆兔”原本是一項傳統的民間競技活動,流傳已有2000多年的歷史,在《史記·李斯列傳》中就有“牽黃犬俱出上蔡東門,逐狡兔”的記載。這本是一項傳統民俗,可有些人專門租賃場地,設置賭場,把“細狗攆兔”當成了斂財的搖錢樹,使得其成了“賭場”的代名詞。
2021年10月,金某在六合某風景區內以“獵犬表演和馴養”的名義租賃30畝土地,在周圍插鐵棍、拉圍網,建設了一片專門用于賭博的狗場。隨后通過微信在“狗圈”發布時間、地點,許諾以賭場獲利的一半作為“狗糧錢”邀請名氣大的“狗主人”帶著細狗參與,制定單邊最低下注人民幣5000元,押誰的狗先抓到兔子誰贏,賭場從輸的一方所押賭注中提成20%,分給“狗主人”10%的比賽規則,以此吸引參賭人員賭博下注。2022年2月22日,該賭場被公安機關查獲,當場抓獲50余人,查扣50余只細狗、40余只兔子及攝像機等物品。
經檢察機關審查查明,案發當晚,該賭場涉案賭資合計人民幣30萬余元,抽頭漁利合計人民幣3萬余元。鑒于本案涉案人數眾多、犯罪形式新穎、案情較為復雜,檢察機關圍繞開設賭場罪的犯罪構成,從賭場組織結構的嚴密性、賭博場所的固定性、參賭人員開放性、賭場抽頭模式等方面考慮,認定賭場組織者和提供“細狗”人員均構成開設賭場罪。
2022年9月27日,經南京市六合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開設賭場罪判處被告人金某等人一年二個月至五年二個月不等的刑罰,并處罰金。2022年12月2日,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檢察官提醒】
與各種麻將、牌九等賭博形式不同,“細狗攆兔”披著競技、娛樂的外衣,很容易讓人放松警惕沉迷在這種形式下,從而助長不勞而獲的社會風氣,同時擾亂社會秩序,帶來極大的社會隱患。希望廣大群眾在發現類似于這種“細狗攆兔”賭博行為時,要及時舉報,共同維護和諧文明的社會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