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蘇州市委黨校原校務委員、常務副校長、蘇州市行政學院原院長劉文洪(正處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蘇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劉文洪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蘇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3年至2020年,被告人劉文洪利用擔任《蘇州日報》副總編輯、總編輯、蘇報集團黨委書記、社長、蘇州市委黨校常務副校長、蘇州市行政學院院長等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職務晉升、業務承攬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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